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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出行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卫星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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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卫星地图 (行政区划-2)

概况

  长兴县位于浙江省北部,北纬31°00′,东经110°54′。总面积1428平方千米。总人口62万人(2004年)。
  县人民政府驻雉城镇县前街3号,邮编:313100。行政区划代码:330522。区号:0572。拼音:Changxing 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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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截至2005年12月31日,长兴县辖10个镇、6个乡:雉城镇、洪桥镇、林城镇、泗安镇、小浦镇、和平镇、煤山镇、夹浦镇、虹星桥镇、李家巷镇;水口乡、吕山乡、吴山乡、白岘乡、槐坎乡、二界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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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00年,长兴县辖10个镇、10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611518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洪桥镇 40683 李家巷镇 32399 雉城镇 161647 夹浦镇 29325 林城镇 38406 泗安镇 40109 虹星桥镇 36908 和平镇 36521 小浦镇 23774 煤山镇 22441 新塘乡 15468 水口乡 17422 太傅乡 13725 二界岭乡 14049 长潮乡 10605 吕山乡 20148 吴山乡 14539 长桥乡 16446 白岘乡 11361 槐坎乡 15542 
  2000年12月27日,浙政发[2000]288号批复同意长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1)撤销雉城镇、新塘乡、长桥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雉城镇,辖56行政村、59居民区,驻人民南路。(2)撤销泗安镇、长潮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泗安镇,辖51行政村、8居民区,驻凤凰行政村。(3)撤销林城镇、太傅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林城镇,辖46行政村、4居民区,驻东岗行政村。

  2002年,长兴县辖10个镇、6个乡,56个社区、23个居民区、226个行政村:雉城镇、洪桥镇、林城镇、泗安镇、小浦镇、和平镇、煤山镇、夹浦镇、虹星桥镇、李家巷镇、水口乡、吕山乡、吴山乡、白岘乡、槐坎乡、二界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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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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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简介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洪桥镇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8号): 一、同意撤销洪桥村、屠家浜村,组建新的洪桥村,村委会驻地:原屠家浜村;二、同意撤销王家坝村、俞家荡村,组建新的亭子桥村,村委会驻地:原俞家荡村;三、同意撤销导古村、龙舌嘴村,组建新的古龙村,村委会驻地:原导古村;四、同意撤销西华村、南阳村,组建新的南阳村,村委会驻地:原南阳村;五、同意撤销排田漾村、南孙村,组建新的排田漾村,村委会驻地:原排田漾村;六、同意撤销陈浜村、陈家埭村,组建新的陈家埭村,村委会驻地:原陈家埭村;七、同意撤销陈桥村、双板村,组建新的陈桥村,村委会驻地:原陈桥村;八、同意撤销潼桥村、南许村,组建新的潼桥村,村委会驻地:原潼桥村;九、同意撤销唐家浜村、沈家坝村,组建新的中道村,村委会驻地:原沈家坝村;十、同意撤销东王村、大坝村,组建新的东王村,村委会驻地:原东王村;十一、同意撤销前城村、后城村,组建新的碧岩村,村委会驻地:原前城村;十二、同意撤销董家浜村、蒋家墩村,组建新的陈湾村,村委会驻地:原董家浜村;十三、同意撤销仲家田村、邱家荡村,组建新的大荡漾村,村委会驻地:原仲家田村;十四、同意撤销郑家浜村、范湾村,组建新的弁山村,村委会驻地:原郑家浜村;十五、同意撤销南湖水产村、金家地水产村,组建新的水产村,村委会驻地:原金家地水产村;十六、同意撤销东仁村、横山桥村、温家村,组建新的横山桥村,村委会驻地:原横山桥村;十七、同意撤销图影村、大公村、北张村,组建新的图影村,村委会驻地:原图影村;十八、同意撤销窦家汇村、茆家浜村、倪家田村,组建新的万仕桥村,村委会驻地:原窦家汇村;十九、同意撤销橡树下村、路西村,组建新的橡树下村,村委会驻地:原橡树下村。洪桥镇由原有的44个行政村调整为22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李家巷镇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9号):一、同意撤销沈湾村、倪家埭村,组建新的沈湾村,村委会驻地:原沈湾村;二、同意撤销章浜村、杨家桥村,组建新的章浜村,村委会驻地:原章浜村;三、同意撤销许家浜村、凌家浜村,组建新的许家浜村,村委会驻地:原凌家浜村;四、同意撤销石山桥村、石泉村,组建新的石泉村,村委会驻地:原石山桥村;五、同意撤销邵家浜村、陈家浜村、蒋家村,组建新的陈家浜村,村委会驻地:原邵家浜村;六、同意撤销庄村、庄基村、老虎洞村,组建新的老虎洞村,村委会驻地:原庄村。李家巷镇由原有的20个行政村调整为12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雉城镇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10号):一、同意撤销新塘村、居仁村,组建新的新塘村,村委会驻地:原新塘村;二、同意撤销钮家浜村、南张浜村,组建新的南张浜村,村委会驻地:原南张浜村;三、同意撤销彭城村、北张浜村,组建新的彭城村,村委会驻地:原彭城村;四、同意撤销沉渎港村、南蒋村、东庄村,组建新的沉渎港村,村委会驻地:原南蒋村;五、同意撤销刘家村、钱家村、西庄村,组建新的钱家村,村委会驻地:原钱家村;六、同意撤销白米村、蒋家村、阳南村,组建新的姚家桥村,村委会驻地:原白米村;七、同意撤销前途村、长桥村、南河村,组建新的长桥村,村委会驻地:原前途村;八、同意撤销张家桥村、朱城村、上南村,组建新的三新村,村委会驻地:原朱城村;九、同意撤销大一村、大二村、下埂村、乌泥村,组建新的大村,村委会驻地:原大二村;十、同意撤销木竹弄村、贺杨村,组建新的南石桥村,村委会驻地:南石桥自然村;十一、同意撤销徐家浜村、七里亭村,组建新的徐家浜村,村委会驻地:原徐家浜村;十二、同意撤销胜塘村、上浜村、下墅村,组建新的曹家桥村,村委会驻地:曹家桥自然村;十三、同意撤销包桥村、罗冲村、殷家村,组建新的包桥村,村委会驻地:原包桥村;十四、同意撤销金家村、钮家村、白莲桥村,组建新的白莲桥村,村委会驻地:原白莲桥村;十五、同意撤销霞城村、水产村,组建新的霞城村,村委会驻地:原霞城村;十六、同意撤销夹山村、车渚村,组建新的渚山村,村委会驻地:原车渚村;十七、同意撤销沙塘村、涧港村,组建新的涧塘村,村委会驻地:原涧港村;十八、同意撤销牛步村、川口村,组建新的川步村,村委会驻地:原牛步村;十九、同意撤销祥符村、亭子头村,组建新的祥符村,村委会驻地:原祥符村;二十、同意撤销乌鸦村、新开河村,组建新的新开河村,村委会驻地:原乌鸦村;二十一、同意撤销庄基墩村、南阳村,组建新的新庄村,村委会驻地:原庄基墩村;二十二、同意撤销长村、东埠村、西埠村,组建新的白阜村,村委会驻地:原东埠村。雉城镇由原有的56个行政村调整为23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水口乡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11号):一、同意撤销后坟村、尧中村,组建新的后坟村,村委会驻地:原后坟村;二、同意撤销水东村、徐旺村,组建新的徐旺村,村委会驻地:原徐旺村;三、同意撤销市东村、南山村、沉其林村,组建新的水口村,村委会驻地:原市东村;四、同意撤销徽州庄村、高阳村,组建新的徽州庄村,村委会驻地:原徽州庄村。水口乡由原有的13个行政村调整为8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夹浦镇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12号):一、同意撤销水产村、韩家村、奕阜村,组建新的红旗村,村委会驻地:原奕阜村;二、同意撤销平桥村、长大村,组建新的长平村,村委会驻地:原平桥村;三、同意撤销饮泉村、环沉村、丁家渚村,组建新的环沉村,村委会驻地:原环沉村。夹浦镇由原有的19个行政村调整为14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林城镇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13号):一、同意撤销下庄村、洋河村,组建新的向阳村,村委会驻地:原洋河村;二、同意撤销齐心村、杨村村,组建新的桥南村,村委会驻地:原齐心村;三、同意撤销方山村、方中村,组建新的方山窑村,村委会驻地:原方中村;四、同意撤销姚北村、姚洪村,组建新的姚洪村,村委会驻地:原姚北村;五、同意撤销杨家墩村、许村村,组建新的永丰村,村委会驻地:原杨家墩村;六、同意撤销北汤村、孟村,组建新的北汤村,村委会驻地:原北汤村;七、同意撤销上阳村、石狮村,组建新的上狮村,村委会驻地:原石狮村;八、同意撤销新山村、路东村,组建新的连心村,村委会驻地:原新山村;九、同意撤销周吴村、山泉村,组建新的周吴村,村委会驻地:原山泉村;十、同意撤销环桥村、午桥村、塘河村,组建新的午山岗村,村委会驻地:原塘河村;十一、同意撤销黄金村、李王村、龙四村,组建新的石英村,村委会驻地:原李王村;十二、同意撤销天平村、新桥村、仓里村,组建新的天平桥村,村委会驻地:原天平村;十三、同意撤销中埂村、华元村、渎东村,组建新的塘南村,村委会驻地:原华元村;十四、同意撤销太傅村、平阳村、民利村,组建新的太傅村,村委会驻地:原太傅村;十五、同意撤销寺基村、金田村,组建新的阳光村,村委会驻地:阳光山自然村;十六、同意撤销东河村、东岗村、市里村、任庄村,组建新的大云寺村,村委会驻地:原东河村;十七、同意撤销建民村、建阳村、龙山村、凌村,组建新的畎桥村,村委会驻地:原建民村。林城镇由原有的46个行政村调整为20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二界岭乡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14号):一、同意撤销初康村、张亩山村,组建新的初康村,村委会驻地:原初康村;二、同意撤销涧西村、荷花村,组建新的罗家地村,村委会驻地:原涧西村;三、同意撤销毛家村、郎村村,组建新的毛家村,村委会驻地:原毛家村;四、同意撤销邱家村、云峰村,组建新的邱峰村,村委会驻地:原邱家村。二界岭乡由原有的11个行政村调整为7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泗安镇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15号):一、同意撤销长安村、茅塔村,组建新的新丰村,村委会驻地:原长安村;二、同意撤销新建村、仙山村,组建新的仙山村,村委会驻地:原仙山村;三、同意撤销五丰村、祠山村,组建新的五丰村,村委会驻地:原五丰村;四、同意撤销长联村、世联村,组建新的双联村,村委会驻地:原长联村;五、同意撤销汪家山村、赵村村,组建新的赵村村,村委会驻地:原汪家山村;六、同意撤销塘湾村、五里渡村、大庄村,组建新的五里渡村,村委会驻地:原塘湾村;七、同意撤销石头冲村、长明村、建丰村,组建新的长丰村,村委会驻地:原建丰村;八、同意撤销水冲村、枣树湾村、十里头村,组建新的庆丰村,村委会驻地:原枣树湾村;九、同意撤销长中村、东潮村,组建新的长中村,村委会驻地:原长中村;十、同意撤销三里亭村、九龙村,组建新的三里亭村,村委会驻地:原三里亭村;十一、同意撤销钱家塘村、庄房村,组建新的钱庄村,村委会驻地:原钱家塘村;十二、同意撤销南岗村、禧祉村,组建新的禧祉村,村委会驻地:原禧祉村;十三、同意撤销朱家园村、兴隆村,组建新的兴隆村,村委会驻地:原兴隆村;十四、同意撤销玉泉村、华丰村,组建新的玉泉村,村委会驻地:原华丰村;十五、同意撤销前村村、师姑岗村,组建新的师姑岗村,村委会驻地:原师姑岗村;十六、同意撤销长友村、长山村、塔上村,组建新的塔上村,村委会驻地:原长山村;十七、同意撤销塔山村、郭家边村、黄巢村,组建新的黄巢村,村委会驻地:原黄巢村;十八、同意撤销管埭村、尹家村、周村,组建新的管埭村,村委会驻地:原周村;十九、同意撤销龙冲村、上杨湾村、中杨村、高潮村,组建新的杨湾村,村委会驻地:原高潮村。泗安镇由原有的51个行政村调整为24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虹星桥镇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16号):一、同意撤销观音村、西元村,组建新的观音村,村委会驻地:原观音村;二、同意撤销上洪村、港口村,组建新的港口村,村委会驻地:原港口村;三、同意撤销东城村、厚全村,组建新的厚全村,村委会驻地:原厚全村;四、同意撤销宋高村、张费村,组建新的宋高村,村委会驻地:原张费村;五、同意撤销双桥村、毕家村,组建新的毕家村,村委会驻地:原毕家村;六、同意撤销刘井村、俞村村,组建新的刘井村,村委会驻地:原刘井村;七、同意撤销周村村、新村村,组建新的周村村,村委会驻地:原周村村;八、同意撤销后羊村、黄公村,组建新的后羊村,村委会驻地:原后羊村;九、同意撤销白水村、徐庄村,组建新的白水村,村委会驻地:原白水村;十、同意撤销南庄村、龙从村,组建新的龙从村,村委会驻地:原龙从村;十一、同意撤销罗家村、六合村,组建新的罗家村,村委会驻地:原罗家村;十二、同意撤销白洋村、谭家村,组建新的谭家村,村委会驻地:原谭家村;虹星桥镇由原有的29个行政村调整为17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吕山乡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17号):一、同意撤销雁荡村、陶家村,组建新的雁陶村,村委会驻地:原陶家村;二、同意撤销北杨村、吴家村,组建新的杨吴村,村委会驻地:原北杨村;三、同意撤销沈家村、郑家村,组建新的吕虹村,村委会驻地:原沈家村;四、同意撤销里村、门前村(部分),组建新的门村,村委会驻地:原里村;五、同意撤销杨家村、南敖村,组建新的南杨村,村委会驻地:原南敖村;六、同意撤销胥仓村、南江村、门前村(部分),组建新的胥仓村,村委会驻地:原南江村;七、同意撤销孙家村、下目村、仲家村,组建新的龙溪村,村委会驻地:原仲家村。 吕山乡由原有的17个行政村调整为9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和平镇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18号):一、同意撤销碛村、施村村,组建新的碛村,村委会驻地:原碛村;二、同意撤销吴村村、尹村村,组建新的吴村村,村委会驻地:原吴村村;三、同意撤销马家边村、唐伯兴村,组建新的马家边村,村委会驻地:原马家边村;四、同意撤销毛家山村、殳村村,组建新的毛家店村,村委会驻地:原殳村村;五、同意撤销长岗村、旧宅村,组建新的长岗村,村委会驻地:原长岗村;六、同意撤销吴山坞村、回车岭村,组建新的回车岭村,村委会驻地:原回车岭村;七、同意撤销后山村、西高地村、庄桥村,组建新的新港村,村委会驻地:原后山村;八、同意撤销狮子山村、许家桥村、官庄村,组建新的和平村,村委会驻地:原许家桥村;九、同意撤销城山村、何家西村、杨桥村,组建新的城山村,村委会驻地:原何家西村;十、同意撤销徐家村、南庄村、金孙村,组建新的长城村,村委会驻地:原徐家村;十一、同意撤销泉村、陈家山村,组建新的泉村,村委会驻地:原泉村;十二、同意撤销庄里村、邵埠村,组建新的庄里村,村委会驻地:原庄里村;十三、同意撤销便民桥村、许家村,组建新的便民桥村,村委会驻地:原许家村;十四、同意撤销横山村、下庄村,组建新的横山村,村委会驻地:原下庄村;十五、同意撤销凡市村、东周村、桥南村,组建新的东山村,村委会驻地:原凡市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吴山乡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19号):一、同意撤销彭汇村、独山村,组建新的独山村,村委会驻地:原独山村;二、同意撤销门村、麦塔村,组建新的小溪口村,村委会驻地:原门村;三、同意撤销吴山村、临溪村、清临村,组建新的吴山村,村委会驻地:原清临村。吴山乡由原有的14个行政村调整为10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小浦镇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20号):一、同意撤销柏家村、大口村,组建新的大口村,村委会驻地:原大口村;二、同意撤销许家村、施家村,组建新的方岩村,村委会驻地:原许家村;三、同意撤销郎山村、五庄村,组建新的五庄村,村委会驻地:原五庄村;四、同意撤销画溪村、泥桥村,组建新的画溪村,村委会驻地:原画溪村;五、同意撤销蝴蝶村、中山村,组建新的中山村,村委会驻地:原中山村;六、同意撤销高地村、镇湾村,组建新的高地村,村委会驻地:原高地村;七、同意撤销南俞村、潘家村、礼家村,组建新的潘礼南村,村委会驻地:原潘家村;八、同意撤销南周村、塘渚村、小浦村,组建新的小浦村,村委会驻地:原小浦村;九、同意撤销箬村、合溪村,组建新的合溪村,村委会驻地:原合溪村。小浦镇由原有的22个行政村调整为11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煤山镇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21号):一、同意撤销西川村、陈笪村,组建新的西川村,村委会驻地:原西川村;二、同意撤销蒋笪村、乔里村,组建新的东川村,村委会驻地:蒋笪自然村;三、同意撤销石庙村、二都村,组建新的新源村,村委会驻地:原石庙村;四、同意撤销新庄村、四都村,组建新的五通村,村委会驻地:原新庄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白岘乡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22号):一、同意撤销西岗村、庄头村,组建新的五通山村,村委会驻地:原西岗村;二、同意撤销尚阳村、茅山村,组建新的三洲山村,村委会驻地:原尚阳村。白岘乡由原有的8个行政村调整为6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5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槐坎乡部分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23号):一、同意撤销茶窠村、东升村,组建新的祠山村,村委会驻地:原东升村;二、同意撤销六都村、西村,组建新的六都村,村委会驻地:原西村;三、同意撤销新槐村、葆青村、勤胜村,组建新的新槐村,村委会驻地:原新槐村;四、同意撤销民丰村、坞山塘村、抛渎岗村,组建新的抛渎岗村,村委会驻地:原抛渎岗村。槐坎乡由原有的15个行政村调整为9个行政村。
2002年4月28日,《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煤山镇大安等行政村区域调整的批复》(长政发[2002]28号):同意撤销新升村、大安村,组建新的新安村,村委会驻地:原新升村。

 


本页更新时间200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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