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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肇迹于晋,得名于唐”。早在秦汉时期,这里已成为颇具规模的农渔业民聚居村落,乡人称为“季华乡”。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因在城内的塔坡岗上挖掘出三尊佛像,遂立石榜称“佛山”而得名。唐宋年间,佛山与湖北的汉口镇、江西的景德镇和河南的朱仙镇并称我国的“四大名镇”。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1年1月12日设立佛山市(指现城区);1958年设立佛山专区,辖佛山、江门、石岐3市和中山等13县;1970年佛山专区更名为佛山地区,辖14个县(市);1983年6月开始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
1999年,撤销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委会工作;同时调整了部分居委会。截止1999年12月31日,佛山市下辖城区、石湾区两区,代管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四市。全市共辖37个镇、28个街道办事处,312个居委会、705个村委会。其中,城区6个街道办事处,98个居委会;石湾区4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44个居委会、36个村委会;南海市13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90个居委会、250个村委会;顺德市6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30个居委会、191个村委会;高明市7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9个居委会、119个村委会;三水市7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21个居委会、109个村委会。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佛山市总人口5337709人; 城区 296706人、石湾区 471950人、顺德市 1694152人、南海市 2133741人、三水市 440119人、高明市 301041人。 (按当年行政区划;单位:人)
2002年12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2]109号)调整佛山市行政区划:(1)撤销佛山市城区和石湾区,设立佛山市禅城区。以原佛山市城区、石湾区和原南海市南庄镇的行政区域为禅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大福南路。(2)撤销县级南海市,设立佛山市南海区。以原县级南海市的行政区域(不含南庄镇)为南海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南海大道。(3)撤销县级顺德市,设立佛山市顺德区。以原县级顺德市的行政区域为顺德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德民路。(4)撤销县级三水市,设立佛山市三水区。以原县级三水市的行政区域为三水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人民三路。(5)撤销县级高明市,设立佛山市高明区。以原县级高明市的行政区域为高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文汇路。 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于2003年1月8日正式挂牌。 行政区划调整前 (数据根据《简册·2002年版》):城区面积19平方千米,人口32万,邮政编码528000。石湾区面积71平方千米,人口17万,邮政编码528031。南海市面积1151平方千米,人口109万。
2002年底,佛山市辖5个市辖区,24个街道、35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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