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罗群岛(The Faroe Islands,Foeroyar)卫星地图 (景点)
|
丹麦国旗。法罗群岛为丹麦的自治区。 |
名称:法罗群岛(The Faroe Islands,Foeroyar)。
面积:1398.9平方公里。
人口:4.8(2002年12月)。居民绝大部分为堪的纳维亚人后裔。语言主要为法罗语,通用丹麦语。多数人信奉基督教。
首府:托尔斯港(Thorshavn)。
简况:位于挪威、苏格兰和冰岛之间的北大西洋海域。由18个小岛其中17个有人定居)组成。海岸线总长1117公里。 F均海拔高度300米。属温带海洋性气候,1月平均气温3.4℃,7月10.3℃。年均降水量1168毫米。
约公元650年爱尔兰僧侣移居此地。1035年成为挪威属地。1380年丹麦与挪威结成联合王国,法罗群岛从此受丹麦管辖。二战期间曾受英国控制。 1948年起成为丹麦的自治区。岛上现设有北约雷达设施和丹麦海军基地。有自己的旗帜、邮票、特别护照和货币。丹麦克朗也可流通。1974年与欧共体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977年宣布渔区由20海里扩至200海里。1984年宣布为无核区。1985年宣布群岛对地下资源拥有主权。1992年,丹麦政府同意将地下矿产主权移交自治政府。1998年,丹麦政府与自治政府签署新的经济关系协议,同意自治政府自行处理经济和金融事务。2003年11月,法罗群岛与欧盟签署协议,开始享有与其他欧盟国家同等的内部免关税贸易权利。
法罗群岛设有自治议会和自治政府。经济、金融、交通通讯、文化、环境、地下资源、工商和市政建设由自治政府负责;教育、卫生和社会事务由丹麦政府和自治政府共同负责;司法、货币、国防和外交事务由丹麦政府掌管。总督由丹君主任命。在丹麦议会中有两个席位。
近年来,法罗群岛独立呼声日高。2000年,法罗群岛自治政府与丹麦政府就独立问题进行了4轮谈判,双方虽在使用共同货币等问题上取得了初步谅解,但在丹提供财政补贴的年限和减免债务等关键问题上分歧严重。谈判于当年10月破裂。自治政府一度宣布于 2001年5月26日就启动独立进程问题举行全民公决,但由于担心不会获得多数支持而取消。
自治议会(Loegting)每4年选举一次,共有32个议席,分7个选区按比例代表制普选产生。议会下属财政、外事、贸工、自治事务、文化、司法和发展事务等7个委员会。
重要人物:总督贝吉特·克莱伊斯(BirgitKleis,女,2001年11月1日上任)。自治政府主席安芬·凯尔斯伯(Anfinn Kallsbery,人民党,主管外交和总体事务,2002年6月就任)。副主席会格尼·霍达尔(Hoegni Hov dal,共和党,主管司法、警务、地方、户籍、外国人和北欧事务,2002年6月就任)。
军事:防务由丹麦负责。
★
|
法罗群岛有自己的旗帜。 |
转载:
http://military.people.com.cn/GB/8221/47364/47367/3369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