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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上虞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北纬30°01′,东经120°52′。总面积1402.53平方千米(另一数据:1427平方千米)。总人口77万人(2004年)。
市人民政府驻百官街道市府路5号,邮编:312300。行政区划代码:330682。区号:0575。拼音:Shangyu 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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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上虞市辖3个街道、15个镇、3个乡: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镇、上浦镇、汤浦镇、章镇镇、下管镇、丰惠镇、永和镇、梁湖镇、驿亭镇、崧厦镇、沥海镇、小越镇、谢塘镇、长塘镇、盖北镇;岭南乡、陈溪乡、丁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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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2000年,上虞市辖18个镇、6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市总人口722523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百官镇 144589 道墟镇 47058 东关镇 42265 蒿坝镇 22872 上浦镇 23406 汤浦镇 15141 章镇镇 19797 下管镇 12681 丰惠镇 40223 永和镇 15127 谢桥镇 12063 梁湖镇 27877 驿亭镇 21342 小越镇 29810 谢塘镇 24459 崧厦镇 65770 沥东镇 45027 沥海镇 40646 龙浦乡 8526 大勤乡 9545 岭南乡 10904 陈溪乡 9024 丁宅乡 9903 盖北乡 24468
2001年10月17日,浙政函[2001]217号批复同意上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谢桥镇建制,与丰惠镇合并。丰惠镇辖83村、6居,驻庙弄(原址)。撤销沥东镇建制,部分(后凌湖等37村)并入崧厦镇。崧厦镇辖97村、9居,驻崧镇南路(原址)。沥东镇其余部分(邵家等14村)并入沥海镇。沥海镇辖44村、1居,驻海滨大道(原址)。撤销大勤乡、龙浦乡建制,并入章镇镇。章镇镇辖79村、5居,定址冯村村。撤销盖北乡建制,设立盖北镇。盖北镇辖19村,驻联围村(原盖北乡址)。撤销东关镇建制,部分(旭光等15村,长塘1居)设立长塘镇。长塘镇辖15村、1居,定址长塘村。撤销百官镇、蒿坝镇建制,和原东关镇其余部分改由上虞市政府直辖并设置百官、曹娥、东关等3个街道办事处,作为上虞市政府的派出机构:(1)百官街道办事处:管理原百官镇东北部的百官一村等41村、龙山等25居,驻还珠路(原百官镇址)。(2)曹娥街道办事处:管理原百官镇东南部的娥一等15村、渡江路等14居和原蒿坝镇东部的蒿庄等14村、蒿坝1居,共29村、15居,驻地暂定大三角范围,待确址后再行申报。(3)东关街道办事处:管理原蒿坝镇西部其余的四丰等10村、马山1居和原东关镇其余的东关等23村、镇东等6居,共33村、7居,驻马家桥村(原东关镇址)。
2002年,上虞市辖3个街道、15个镇、3个乡,73个居民区、786个行政村: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镇、长塘镇、汤浦镇、上浦镇、下管镇、章镇镇、丰惠镇、永和镇、梁湖镇、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崧厦镇、盖北镇、沥海镇;陈溪乡、岭南乡、丁宅乡。
截止2003年12月,上虞市总人口77.41万,总面积1402.53平方千米,辖15镇、3个乡、3街道。
2004年3月22日,浙政函[2004]43号批复同意上虞市驿亭镇政府驻地迁址:上虞市驿亭镇政府驻地由五驿村迁至五夫村。
2006年,上虞市在道墟、小越两镇先行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4月在全市其他19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行政村规模调整。经过20多天时间,19个乡镇、街道的行政村数量由调整前的701个调减至316个,减幅为55%。上虞市21个乡镇、街道原有786个行政村,在行政村规模调整中,共涉及调整村为649个,占82.6%,调整后,合并为241个新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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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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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简介
百官街道
2006年4月17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百官街道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11号):同意百官街道的行政村由36个调整为26个,具体如下:一、撤销叶家埭村、施家堰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叶家埭村,新叶家埭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叶家埭村内。二、撤销南湖村、星一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南一村,南一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南湖村内。三、撤销潮五村、沿河村、丰桥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南二村,南二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沿河村内。四、撤销朝霞村、建新村、大有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南三村,南三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朝霞村内。五、撤销头社村、新光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联新村,联新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头社村内。六、撤销里严村、章岙村、回龙村、马家埠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路东村,路东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里严村内。七、原一村、三村、岭光、梁家山、杜家、头甲、二甲、四甲、前一、前二、前三、前四、星二、星三、星四、丰二、外严村、金家岙、路工、横江里等20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曹娥街道
2006年4月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曹娥街道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号):同意曹娥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村由20个调整为13个,具体如下:一、撤销蒿一村、蒿二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蒿坝村,蒿坝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蒿一村内;二、撤销丽江岸村、樟树下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丽樟村,丽樟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丽江岸村内;三、撤销大堡村、殷家堡村、沈岙村、下朱山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朱山头村,朱山头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大堡村内;四、撤销蒿庄村、东山下村、严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蒿东村,蒿东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东山下村内。五、原孝女庙村、上沙村、狮子村、白米堰村、越爱村、光明村、金村村、漳汀村、董村村等9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东关街道
是由原东关镇长山乡和蒿坝镇一部分行政村于2001年在市行政区划调整时组建的,时辖33个行政村、6个居委。 东关街道东沿上三高速公路与曹娥街道相连,西邻绍兴县,北接道墟镇,南靠长塘镇。
2006年4月17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关街道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10号):同意东关街道的行政村由33个调整为19个,具体如下:一、撤销东关村、樟塘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东塘村,东塘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东关村内。二、撤销朱家溇村、炼塘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联星村,联星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炼塘村内。三、撤销高贡村、王家泾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高泾村,高泾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高贡村内。四、撤销凌村村、横江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凌江村,凌江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凌村村内。五、撤销大道地村、西陵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大西庄村,大西庄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大道地村内。六、撤销保一村、保二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保驾山村,保驾山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保一村内。七、撤销穗丰村、葫芦山村、胡家埠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三丰村,三丰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葫芦山村内。八、撤销外湾村、鸡山村、建平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金鸡山村,金鸡山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鸡山村内。九、撤销湖村村、车村村、南横江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马山村,马山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湖村村内。十、撤销四丰村、新桥头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丰村,新丰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四丰村内。十一、撤销傅村村、张江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傅张村,傅张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傅村村内。十二、原马家桥、新建庄、高田头、红星、前村、鼓家堰、高旺、担山村等八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链接:地图
盖北镇
2006年4月18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盖北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15号):同意盖北镇的行政村由19个调整为10个,具体如下:一、撤销沿海村、山西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世海村,世海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沿海村。二、撤销山海村、兴昌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兴海村,兴海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山海村。三、撤销盖山村、庙前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夏盖山村,夏盖山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盖山村。四、撤销河东村、新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河村,新河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河东村。五、撤销联围村、四合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联合村,联合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联围村。六、撤销海南村、进士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珠海村,珠海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海南村。七、撤销镇丰村、新富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丰富村,丰富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镇丰村。八、撤销棉粮村、永丰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丰棉村,丰棉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棉粮村。九、撤销镇江村、棉场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镇东村,镇东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镇江村。十、原镇海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4月28日,盖北镇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全面完成,规模调整后新村人均人口2650人。
长塘镇
2006年4月24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塘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28号):同意长塘镇的行政村由15个调整为8个,具体如下:一、撤销会胡村、篁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会篁村,会篁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篁村村内;二、撤销长塘村、后庄村、长安村、塘里村、塘山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长塘村,长塘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长塘村内;三、撤销上堡村、下堡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谢憩村,谢憩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下堡村内;四、撤销港口村、何家溇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何家溇村,何家溇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港口村内;五、将旭光村更名为广陵村,广陵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旭光村内;六、桃园村、湖田村、罗村村等3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梁湖镇
2006年4月20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梁湖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21号):同意梁湖镇的行政村由36个调整为17个,具体如下:一、撤销外梁湖村、江坎头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外梁湖村,外梁湖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外梁湖村内;二、撤销南穴村、狄祁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南穴村,南穴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南穴村内;三、撤销任庄村、闹溪村、丰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任庄村,任庄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任庄村内;四、撤销前塘村、后旺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前旺塘村,前旺塘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前塘村内;五、撤销花浦村、横山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花浦村,花浦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花浦村内;六、撤销方岙村、梁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方梁岙村,方梁岙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方岙村内;七、撤销倪家堡村、朱家堡村、寺前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倪家堡村,倪家堡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倪家堡村内;八、撤销西华瑶村、沿山村、柴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西华瑶村,西华瑶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沿山村内;九、撤销潘窑村、倪刘村、罗岭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潘家陡村,潘家陡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潘窑村内;十、撤销蔡蒋村、曹村村、黄家堡村、湖塘下村、明星村、闸口村、杏林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皂李湖村,皂李湖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蔡蒋村内。十一、原华山村、华光村、大厍村、古里巷村、拗花山村、吴家楼村、玩石村等7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永和镇
2006年4月21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和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24号):同意永和镇的行政村由27个调整为8个,具体如下:一、撤销青贤岭村、剡岙村、项家村、张叉村、金星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项家桥村,项家桥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项家村内;二、撤销永和村、娄闸村、三村村、丁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永和村,永和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永和村内;三、撤销石溪桥村、戚家村、泗明港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三桥村,三桥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泗明港村内;四、撤销上徐村、安渡村、马家村、两单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安家渡村,安家渡村村委会地点设在原安渡村内;五、撤销牛栏口村、万岙村、万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青峰村,青峰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万岙村内;六、撤销麻岙村、新朱巷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岙村,新岙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新朱巷村内;七、撤销朱胜村、店前村、赵丁村、麻园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朱巷村,朱巷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朱胜村内;八、撤销高墩村、大陡畈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大墩村,大墩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大陡畈村内。
上浦镇
2006年4月21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上浦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23号):同意上浦镇的行政村由35个调整为13个,具体如下:一、撤销渔家渡村、渔渡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渔家渡村,渔家渡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渔家渡村内;二、撤销徐湾村、胡家埭村、沿浦村、浦下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舜江村,舜江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沿浦村内;三、撤销王家汇村、大湖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王湖村,王湖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王家汇村内;四、撤销小江村、石浦村、庙基湾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四峰村,四峰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庙基湾村内;五、撤销小坞村、大善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大善小坞村,大善小坞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小坞村内;六、撤销昆仑村、陶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昆岙村,昆岙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昆仑村内;七、撤销方弄村、横汀村、姥山村、董家山村、甲仗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东山村,东山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董山完小内;八、撤销浦口村、红明村、潴湖村、鲍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九连村,九连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浦口村内;九、撤销郑黄村、俞傅村、石塘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戚山村,戚山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俞傅村内;十、撤销象田村、石井村、冯浦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冯浦村,冯浦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冯浦村内;十一、撤销新窑村、凌湖村、夏家埠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夏家埠村,夏家埠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夏家埠村内;十二、上浦村、梅坞村等2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丰惠镇
2006年1月25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丰惠镇居委会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2号):同意丰惠镇居委会由6个调整为3个,具体如下:一、撤销东门、北门2个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东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北门居委内。二、撤销庙弄、西门2个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庙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庙弄居委内。三、撤销南街、十字街2个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十字街居委内。
2006年4月15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丰惠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9号):同意丰惠镇的行政村作如下调整:撤销蔡岙村、后龚村、前龚村、兴隆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祝家庄村,祝家庄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后龚村内。
2006年4月22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丰惠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26号):同意丰惠镇的行政村由79个调整为27个,具体如下:一、撤销仓弄村、西蒲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永庆村,永庆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西蒲村内;二、撤销吴弄村、西井畈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西郊村,西郊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吴弄村内;三、撤销观桥村、西南门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西南门村,西南门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观桥村内;四、撤销百云村、巽水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南门村,南门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巽水村内;五、撤销创业村、后山村、后二村、罗岩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后山村,后山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创业村内;六、撤销东郊村、黄浦村、北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东门村,东门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黄浦村内;七、撤销郑家堡村、屈华村、甑底山村、后湖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西湖村,西湖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郑家堡村内;八、撤销车畈村、还珠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孟尝村,孟尝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还珠村内;九、撤销黎明村、南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通明村,通明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南村村内;十、撤销夏家村、金家村、岙底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渔门村,渔门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金家村内;十一、撤销贾塔村、王牌岭村、南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南源村,南源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贾塔村内;十二、撤销徐岙村、湖岙村、前湖村、中湖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西溪湖村,西溪湖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中湖村内;十三、撤销何岙村、梅岙村、杜溪村、东溪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三溪村,三溪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大普集团内;十四、撤销双溪村、纸坊村、大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双溪村,双溪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双溪村内;十五、撤销百东村、百西村、小南山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丰南村,丰南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百东村内;十六、撤销凤鸣村、瓦窑村、应岙村、燕河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凤鸣村,凤鸣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凤鸣村内;十七、撤销四明村、任岙村、溪头村、西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盛茂村,盛茂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盛茂小学内;十八、撤销西王村、东黄村、包村村、贾杜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夏王村,夏王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包村村内;十九、撤销谢家桥村、姚村村、孙闸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谢桥村,谢桥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谢家桥村内;二十、撤销虞光村、渔业村、通明村、灯塔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虞光村,虞光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虞光村内;二十一、撤销五云村、方家泊村、协力村、五星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五云村,五云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五云村内;二十二、撤销陈夏村、谢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陈夏谢村,陈夏谢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陈夏村内;二十三、撤销湖云头村、三八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虞东村,虞东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湖云头村内;二十四、撤销东方红村、岙口村、铺前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夹塘村,夹塘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东方红村内;二十五、北门村、东光村等2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由原蔡岙村、后龚村、前龚村、兴隆村合并设立祝家庄村,已先行批准,现一并予以公布。
沥海镇
2006年4月18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沥海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13号):同意沥海镇的行政村由44个调整为22个,具体如下:一、撤销阮家村、下岸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阮家村,阮家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阮家村内;二、撤销南门村、木桥村、新桥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南桥村,南桥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木桥村内;三、撤销九庄村、牛墩村、前倪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城西村,城西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九庄村内;四、撤销后朱村、四村村、花宫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百沥村,百沥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四村村内;五、撤销镇东村、后邵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联邵村,联邵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后邵村内;六、撤销东门村、沥建村、勤丰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城沿村,城沿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勤丰村内;七、撤销下越村、托潭村、岭下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舜海村,舜海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托潭村内;八、撤销潭头村、许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潭许村,潭许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潭头村内;九、撤销燎原村、蒋家村、邵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华东村,华东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燎原村内;十、撤销朱邵村、土争头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东海村,东海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五建公司内;十一、撤销前郭渎村、后郭渎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郭渎村,郭渎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阳光敬老院内;十二、撤销庄里村、塘湾村、郑埭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二渡村,二渡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庄里村内;十三、撤销贺孙村、谭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沥东村,沥东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谭村村内;十四、撤销华阳村、和平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华平村,华平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华阳村内;十五、撤销红汇村、建海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南汇村,南汇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红汇村内。十六、原四联村、渔村村、光荣村、民生村、伟明村、联谊村、新联村等7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章镇镇
2006年4月22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章镇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27号):同意章镇镇的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具体如下:一、撤销笕桥村、蒋山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笕桥村,笕桥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笕桥村内;二、撤销板桥村、张岳岭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板张村,板张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板桥村内;三、撤销宋浦村、马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宋马村,宋马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马村村内;四、撤销林岙村、唐家桥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中兴村,中兴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林岙村内;五、撤销中村村、金庄村、东沙埠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镇南村,镇南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中村村内;六、撤销湖墩村、赤岘村、冯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区村,新区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赤岘村内;七、撤销八洞村、谢岙村、大下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灵运村,灵运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八洞村内;八、撤销朱光村、主山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朱光村,朱光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朱光村内;九、撤销下叶村、广福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章家埠村,章家埠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下叶村内;十、撤销上叶村、洪埂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叶村,新叶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洪埂村内;十一、撤销南堡村、周岙村、赵宅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南村,新南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南堡村内;十二、撤销藕浦村、太山村、西方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泰山村,泰山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太山村内;十三、撤销新龙村、朱凌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龙浦村,龙浦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新龙村内;十四、撤销里民村、江沿村、龚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龙江村,龙江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里民村内;十五、撤销大增村、前进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大钱村,大钱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前进村内;十六、撤销清潭村、胡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清潭村,清潭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清潭村内;十七、撤销魏家庄村、平原村、盛家弄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魏家庄村,新魏家庄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魏家庄村内;十八、撤销桥头村、雷公山村、陈庄村、牛绳头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三联村,新三联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桥头村内;十九、撤销新鸣村、益丰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秀峰村,秀峰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益丰村内;二十、撤销魏村村、丁家岭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魏村,新魏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魏村村内;二十一、撤销西山村、俞傅村、东山村、华明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大勤村,大勤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俞傅村内;二十二、撤销任叶村、韩宅村、吕宅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任叶村,任叶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任叶村内;二十三、撤销陈墩村、新市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陈墩村,陈墩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陈墩村内;二十四、撤销张村村、东风村、甘大村、东方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张村村,张村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张村村内;二十五、撤销中华村、关山村、白水村、小草湾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建设村,建设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关山村内;二十六、撤销越光村、石溪村、安山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越星村,越星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越光村内;二十七、撤销陈塔村、埠头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陈埠村,陈埠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天泰茶厂内。
谢塘镇
2006年4月21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谢塘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22号):同意谢塘镇的行政村由28个调整为14个,具体如下:一、撤销新岑村、远东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岑仓村,岑仓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新岑村内;二、撤销宋景村、延安村、桥东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晋生村,晋生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宋景村内;三、撤销谢塘村、湖东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谢家塘村,谢家塘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谢塘村内;四、撤销山东村、五联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东联村,东联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山东村内;五、撤销章戴村、新义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章村,新章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新义村内;六、撤销建房村、塘前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建塘村,建塘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建房村内;七、撤销九龙桥村、民兴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联民村,联民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民兴村内;八、撤销江东村、三江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禹峰村,禹峰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三江村内;九、撤销跃进村、严家村、新大舍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铲还湖村,铲还湖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跃进村内;十、撤销戴家村、红联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戴家村,新戴家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戴家村内;十一、撤销花园村、盖丰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丰园村,丰园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盖丰村内;十二、撤销闸头村、东前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东闸村,东闸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闸头村内;十三、东升村、星明村等2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汤浦镇
2006年4月19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汤浦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18号):同意汤浦镇的行政村由15个调整为8个,具体如下: 一、撤销上街村、下街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汤浦村,汤浦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镇文化中心内; 二、撤销郑岸村、娄岙村、塔山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舜岸村,舜岸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郑岸村内; 三、撤销霞齐村、里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霞里村,霞里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霞齐村内; 四、撤销岙岭下村、水坑口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长山新村村,长山新村行政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岙岭下村内; 五、撤销白鹤村、汤湖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鹤湖村,鹤湖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白鹤村内; 六、撤销霞漳村、越明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霞越村,霞越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霞漳村内; 七、原蒋村村、达郭村等2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下管镇
2006年4月19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管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19号):同意下管镇的行政村由26个调整为10个,具体如下: 一、撤销东里村、西里村、红岙村、庙峰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东里村,东里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东里村内; 二、撤销西桥村、新山村、联山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联新桥村,联新桥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新山村内; 三、撤销俭民村、同新村、马安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民村,新民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同新村内; 四、撤销新岳村、新星村、星火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振新村,振新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星火村内; 五、撤销凤桐村、洙溪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洙凤村,洙凤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洙溪村内; 六、撤销童郭村、塘弄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庄村,新庄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童郭村内; 七、撤销王村村、宝干村、石门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兴南村,兴南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石门村内; 八、撤销大燕村、徐邵湾村、上前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管梁村,管梁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上前村内; 九、撤销下前村、小燕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下燕村,下燕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下前村内; 十、原芦山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驿亭镇
2004年3月22日,浙政函[2004]43号批复同意上虞市驿亭镇政府驻地迁址:上虞市驿亭镇政府驻地由五驿村迁至五夫村。
2006年4月19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驿亭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20号):同意驿亭镇的行政村由37个调整为16个,具体如下: 一、撤销二都村、湖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二都村,二都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湖顶村内; 二、撤销光丰村、冯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杨梅村,杨梅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冯家村内; 三、撤销杨溪村、黄倪严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杨溪村,杨溪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杨溪村内; 四、撤销徐家岙村、羊角岭村、横塘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横塘村,新横塘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横塘村内; 五、撤销白马湖村、岭下王村、虎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白马湖村,白马湖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白马湖村内; 六、撤销赵岙村、郑岙村、西徐岙村、南大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春晖村,春晖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赵岙村内; 七、撤销下闸村、群英村、茅家溪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鲁溪闸村,鲁溪闸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群英村内; 八、撤销前岙村、河头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贾家村,贾家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前岙村内; 九、撤销五夫村、长坝村、湖西陡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五夫村,五夫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五夫村内; 十、撤销六一村、小寺桥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联桥村,联桥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六一村内; 十一、撤销马慢桥村、谢家岸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马慢桥村,马慢桥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马慢桥村内; 十二、撤销江下村、王袍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袍江村,袍江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江下村内; 十三、撤销五爱村、泗洲塘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五洲村,五洲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五爱村内; 十四、撤销驿亭村、五驿村、新力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驿亭村,新驿亭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五驿村内; 十五、原西陡门村、孝丰村等2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崧厦镇
2006年4月18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崧厦镇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12号):同意崧厦镇的行政村由97个调整为38个,具体如下: 一、撤销章家街村、联兴村、章家村、临江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章家村,章家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临江村内。 二、撤销裕丰村、西家村、新塘村、赵村村、东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吕家埠村,吕家埠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西家村内。 三、撤销星旗村、长丰村、东进村、常青村、长征村、海丰村、朝阳村、海涂村、海胜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雀嘴村,雀嘴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新建乡政府内。 四、撤销蔡东村、蔡兴村、美满村、渔业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蔡林村,蔡林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蔡东村内。 五、撤销下湖村、老楼屋村、金冯刘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下湖村,新下湖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下湖村。 六、撤销伟民村、唐嘉桥村、严巷头村、朱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严巷头村,严巷头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伟明村内。 七、撤销西华村、群力村、新华村、共建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西华村,西华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西华村内。 八、撤销陆一村、陆二村、陆三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陆家村,陆家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陆三村内。 九、撤销何家村、西洋湖村、大江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共何村,共何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何家村内。 十、撤销汤家埠村、五龙庙村、前庄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前庄村,前庄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汤家埠村内。 十一、撤销三朋桥村、东华村、裴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时华村,时华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三朋桥村内。 十二、撤销丁家埠村、华泽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丁泽村,丁泽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丁泽小学内。 十三、撤销韩家村、潘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潘韩村,潘韩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韩家村内。 十四、撤销张湖村、曹江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联胜村,联胜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张湖村内。 十五、撤销上湖村、东湖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东上湖村,东上湖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东湖村内。 十六、撤销蒲家村、友爱村、红旗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三华村,三华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友爱村内。 十七、撤销浙海村、勤俭村、沈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双埠村,双埠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浙海村内。 十八、撤销达浦村、钟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金中村,金中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钟家村内。 十九、撤销庙下村、川下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庙川村,庙川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庙下村内。 二十、撤销喻光村、镇中村、先锋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光村,新光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喻光村内。 二十一、撤销郭家村、杭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杭郭村,杭郭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杭家村内。 二十二、撤销官杨村、宅阳村、大坞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舜源村,舜源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官杨村内。 二十三、撤销涂谢村、滁庄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任谢村,任谢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涂谢村内。 二十四、撤销后凌湖村、东联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东凌湖村,东凌湖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后凌湖村内。 二十五、撤销祝马村、后桑村、温泾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祝温村,祝温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祝马村内。 二十六、撤销黎兴村、章家沥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章黎村,章黎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章家沥村内。 二十七、撤销万丰村、湖光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万湖村,万湖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万丰村内。 二十八、撤销黄家堰村、三兴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黄家堰村,黄家堰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三兴村内。 二十九、撤销前朱村、下洋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港联村,港联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前朱村内。 三十、撤销前凌湖村、杨家桥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杨凌湖村,杨凌湖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前凌湖村内。 三十一、撤销内五甲村、曙兴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内五甲村,内五甲村村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原曙兴村内。 三十二、原外五甲村、联海村、联塘村、勤联村、寺前村、福海村、三友村等7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道墟镇
位于上虞市西北部,西邻绍兴,北濒曹娥江入海口,全镇面积45平方公里,辖24个行政村,2个居委,人口51000多人。
小越镇
岭南乡
2006年4月19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岭南乡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17号):同意岭南乡的行政村由29个调整为13个,具体如下:一、撤销蒋山村、油竹坪村、里蒋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龙山村,龙山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蒋山村内;二、撤销上苏村、煮炼村、进路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立功村,立功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煮炼村内;三、撤销卢村村、朱村村、阮庄村、马家姆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丰树坪村,丰树坪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阮庄村内;四、撤销章山村、雅庄村、王家畈村、下许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泰岳村,泰岳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王家畈村内;五、撤销许岙村、西里村、下湾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许岙村,许岙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许岙村内;六、撤销阴潭村、丁兴村、高山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青山村,青山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阴潭村内;七、撤销复兴村、廉士下村、石阔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覆卮村,覆卮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廉士下村内。八、原田山村、白龙潭村、平山村、东澄村、丁山村、梁宅村等6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丁宅乡
2006年4月21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25号):同意丁宅乡的行政村由22个调整为9个,具体如下:一、撤销沙墩村、大石埠村、郭家弄村、溪南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双桥村,双桥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沙墩村内;二、撤销齐岙村、缸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缸岙村,缸岙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缸窑村内;三、撤销路口街村、五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华丰村,华丰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路口街村内;四、撤销上宅村、中街村、芋艿湾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上宅村,上宅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上宅村内;五、撤销丁宅村、西庄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丁宅村,丁宅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丁宅村内;六、撤销下宅村、杨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下宅村,下宅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下宅村内;七、撤销任溪村、上山村、应山村、新横村、史叶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新任溪村,新任溪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任溪村内;八、庙湾村、深湾村等2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陈溪乡
2006年4月18日,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陈溪乡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16号):同意陈溪乡的行政村由24个调整为10个,具体如下:一、撤销庙下村、下岭村、四建村、张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干溪村,干溪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下岭村内;二、撤销许天村、陈溪口村、生畈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陈溪村,陈溪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许天村内;三、撤销下徐村、龙镇村、珍坑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石笋山村,石笋山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龙镇村内;四、撤销虹桥村、刘生村、生溪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虹溪村,虹溪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虹桥村内;五、撤销旧宅村、浪撞村、徐岭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塔溪村,塔溪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旧宅村内;六、撤销大兴村、半岙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夏家岙村,夏家岙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半岙村内;七、撤销小陈村、背向村、潘宅村,以其区域合并设立小陈岙村,小陈岙村村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背向村八、原旭峰村、陈家岙村、太平山村等3个行政村暂不作调整,维持原状。
本页更新时间200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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