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地图加载中

浙江省嘉兴海宁盐官景区古邑路

观潮胜地公园位于海宁西南部盐官观潮景区,南临钱塘江,北靠杭金公路。公园为东西向狭长地形,全长1360米,总占地16.24公顷。抗战前,海塘一带已有海滨公园,1994年起,重建海滨“观潮胜地公园”。

观潮胜地公园是天下奇观“一线潮”的最佳观赏点。海宁天天可观潮,盐官月月有大潮,每月农历初一至初六,十五至二十均为大潮日,全年有150多个观潮佳日。

公园内鱼鳞石塘、2座观潮楼、6个观潮台是天下奇观海宁潮的最佳观赏点;拥有明代占鳌塔、小普陀寺、乾隆手植古朴、史量才纪念碑、镇海铁牛等景点。

白石坛广场集大型节庆活动、游览观赏、文艺表演、休闲娱乐于一体,是观潮胜地公园的标志性景观,也是一年一度的国际钱江(海宁)观潮节的举办地;树木摇曳,石椅长廊,亭台楼阁,曲径小道,别有情趣;是“浙江省十佳美景乐园”之一。

景区支付
开放时间:8:00-16:30
特惠政策:

一、免票政策(凭本人下列有效证件验证进入)
1)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凭《老年优待证》或身份证;
2)身高在1.2米以下或6周岁以下(含6周岁)的儿童(须家长陪同游览);
3)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嘉兴籍退役军人持有效证件;
4)中国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
5)国家机关颁发的《老干部离休证》;
6)国家新闻主管部门颁发的《记者证》;
7)本人持有的《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
8)随团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国导证》、《旅行社经理资格证》、《领队证》、随团的驾驶员A\A1证(随团每车1人)。
9)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救援院校学员。

二、优惠票政策(凭本人下列有效证件购票验证进入)
1)60周岁(含)以上70周岁(不含)以下的《老年优待证》或身份证;
2)身高1.2—1.5米的儿童或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须家长陪同游览)。
3)18周岁(不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参观凭学生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景区当日实际公示信息为准。


温馨提示:

1、请自觉遵守公民旅游文明公约及景区各类游览指引、安全提示,并听从景区工作人员合法、合理的引导、劝告,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旅游环境;

2、请您充分认识潮水的危险性,观潮、游玩时切勿倚靠护栏、围挡等设施,严禁翻越安全防护措施进入危险区域。潮水来临时可能发生潮水冲上堤岸等情形,请与堤岸保持距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和财物保管,勿慌乱、拥挤、推撞、哄闹;

3、景区内临江临水区域众多,水深危险,且路面遇水易湿滑,请在游览过程中时刻注意安全,勿下水、游泳、垂钓、奔跑、打闹、嬉戏、跳跃或从事其他危险行为;

4、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良好,请您在享受野趣的同时,注意采取防护措施,谨防蚊虫叮咬;同时请注意躲避野生动物,不要靠近、喂食或与之合影;

5、游览中如遇高温、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请注意消暑、防滑、保暖,遇雷电天气请远离树木和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同时,为保证游客人身安全,景区可能视情况适时关闭部分游览区域或暂停部分游览、娱乐项目,请您充分理解并配合;

6、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或其他行动不便者,建议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陪同游览,并保持随时有人照顾。游览途中请注意随时休息,如需日常服用药物,请随身携带并备足用量;

7、您的手提包、包裹或其他物品,如景区安保人员出于安全考虑认为需要检查,请予配合;检查场所可能是检票口处或景区内其他任何适当的地点;对无人看管的物品,我们将作适当处理;

8、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景区室内场所一律严禁吸烟(包括烟草、电子香烟,及其他会产生烟雾的产品),吸烟须至指定的户外区域进行,同时,严禁任何野外用火;

9、遇购票、检票、候车、候船、参观等客流繁忙的情况,请您有序排队,勿冲撞、推搡其他游客;

10、请勿在非景区官方/授权渠道购买门票、导览服务等,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11、请您留意并遵守景区开放时间,避免在景区关闭后滞留园内;

12、请您爱惜景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勿乱扔果皮纸屑,所有废弃物请分类丢弃在垃圾箱或指定地点;

13、请以礼待人,使用文明语言,尊重他人权利及景区服务人员的劳动成果,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14、您是否可以体验景区的全部游览项目,将视具体安全规则(如身高或年龄限制、身体健康状况限制)而定,具体请阅读景区内场所、交通工具的入场或乘坐须知;

15、请妥善保管您的个人财物,谨防被盗或遗失;

【以下活动在景区内严禁从事】

1、破坏、攀爬、触摸文物古迹;损坏、移动公共设施或进行涂刻;

2、游泳、垂钓,滑冰,在水边嬉戏、打闹及其它未经许可的水上活动;

3、售卖、交换任何未经景区许可的物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导览服务;

4、未经景区许可放风筝,操控遥控设备(如无人机、遥控玩具等);

5、进行游行、演说、演出、直播或公众集会;

6、张贴、派发印刷品或其它宣传品,未经景区许可展示旗帜、横幅、标志牌或徽号等;

7、参加或举办未经景区许可的拓展活动、主题活动(如撕名牌、玩水枪等);

8、未经景区许可从事婚纱、写真、COSPLAY、企业宣传、电视节目拍摄及其他商业用途的摄影、摄像或任何形式的记录、广播或传送;

9、在狭窄处用三脚架进行拍摄,在游览、观景区域和接待厅面等公共场所席地坐卧等;

10、踩踏绿地、攀折绿化、采摘花果,或进行各种形式的狩猎、捕捉、打捞水生动植物;

11、野炊、露营、占用公共空间或场所野餐;

12、强行进入景区未开放的场馆、施工区域;

13、其他危险行为,或可能妨碍景区公共秩序及任何配套设施运营的行为;

14、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无交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