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 邮编:210004
法定代表人:汪学君 职务:局长(省交通厅运政稽查总队总队长)
执法权来源: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厅运政稽查总队)受江苏省交通厅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负责全省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道路和水路运输业、搬运装卸业、运输服务业和汽车维修市场的行业管理;
2)负责全省运政管理、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管理;
3)负责全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港口码头、营业性停车场站的行业管理等工作。
南京市交通局
南京市交通局(南京市港口管理局)是市政府管理南京市地方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公路、航道、地方港口、码头和公路货运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与管理;负责全市公路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汽车维修、驾驶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和道路运输路政、运政、规费的稽查;负责交通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交通系统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
南京市交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执行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引导。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三)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管理和运政管理;维护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四)负责全市公路路政、水路航政管理和交通规费稽征管理;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市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除国家交通部直管以外的本市其他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车辆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及车站、营业性停车场的行业管理。
(七)制定并纽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并监督交通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环保、节能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指导交通行业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九)负责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局所属单位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群团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南京地区的实际,起草制订实施细则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掌握南京地区道路运输市场情况,做好客、货运输运量的调查研究和平衡,提出南京地区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
三、按照管理权限审批道路客、货运输业、搬运装卸业、运输服务业的开、歇、停业,核发道路运输证、许可证、货物运单和非机动车标志牌,统筹安排道路客、货营运线路。
四、负责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组织实施营运车辆新增、更新审批、技术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规划和管理全市客、货运站、场。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重点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和战备、救灾、抢险、春运等公路客、货运输的组织及运输合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运输业(含搬运装卸业、运输服务业)的价格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发放管理公路运输单证,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规费,代征有关税费,对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质量实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实施营运车辆新增、更新审批工作,负责道路客、货运站点的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管理工作。
八、协调地区之间的道路运输管理关系,对口审批公路客运线路。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道路运输市场,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旅客、货主及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京下关热河南路101号 邮编:210011
电话:025-58592378 传真:025-58755167
收集日期:2008/6/28 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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